重庆大学
发布时间:2013/8/5 发布人:admin 分享到:
一、学校概况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副部级建制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国家“111计划”重点建设大学,专业覆盖文、理、工、经、管、法、教育、农学、艺术等学科门类。重庆大学早在民国时期就是中国最杰出的国立大学之一,位居十大国立大学之列,当时学校全称为“国立重庆大学”。马寅初、李四光、何鲁、冯简、吴冠中、潘大逵、王铁崖、艾芜、张国立等大批著名学者曾或正在学校执教。学校享有“嘉陵与长江相汇而生重庆,人文与科学相济而衍重大”的美誉。
重庆大学从1956年开始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全国首批成立成人教育学院, 1999年成立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并列,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依托重庆大学优良的品牌效应、深厚的文化底蕴、雄厚的师资力量、严密的组织管理,稳定发展学历继续教育。
热忱欢迎有志于提高素质和立志成才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报考我校!
二、招生专业:本科专业:土木工程、工程造价,专科专业: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三、培养目标
1. 本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2. 专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针对性较强的技术基础理论与实用专业知识,具有从事工程实践和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录取原则
1. 招生对象: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从业人员、中职、中专、职高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2.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 录取原则:贯彻按需培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根据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教学安排和毕业生待遇
1. 函授:以自学为主,每学期到校或国内各函授站(点)集中3—4周上课、复习、考试。适合离重庆市市区较远的各地、市在职从业人员就读,学生可就近选择函授站入学。集中学习时间,请学生所在单位凭我院面授通知给予公假。
4. 毕业生待遇: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品德良好,发给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并盖有重庆大学校印和校长签章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学位条例》规定者,经个人申请,择优授予学士学位。
每年三月到五月举办成人高考考前复习班,成人高考补习报名电话:(0755) 83918316。联系人:先生·刘
电 话:13332990281 ;网站: www.pc51e.org.cn (鹏城南粤教育网)
办学宗旨: 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
重大校训: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
重大校风:团结、勤奋、求实、创新
重大学风:求知、求精、求实、求新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能够适应和驾驭未来的人